制药、电镀和制革行业6项工业污染防治技术将有标准可依!(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稿)
- 格林斯达环保集团
- 擅长:14年废气治理经验,提供方案及设备,助力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为了规范制药、氮肥、农药制造、制革、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和电镀行业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有标可依。近日,国家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等6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不久,就会正式发布该6项标准。
1、制药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原料药(发酵类 化学合成类 提取类)和制剂类(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原料药(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和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也适用于产品与药物结构相似的兽用药品制造企业及医药中间体生产企业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2、氮肥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氮肥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氮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3、农药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农药制造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农药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农药生产的中间体生产企业的污染防治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4、制革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制革工业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制革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5、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污染物的产生、行业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预防技术、污染治理技术、环境管理措施及污染防治可行技术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可作为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含发酵工艺)生产和调味品料酒制造中的原料酒生产。
6、电镀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电镀工艺、化学镀工艺、阳极氧化工艺的独立/非独立电镀企业或生产设施、电镀园区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本标准可作为电镀企业或生产设施、电镀园区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
本标准不适用于钢铁化学氧化(发蓝)工艺,磷化、锆化、硅烷化等涂装前处理工艺。
以上是《制药、电镀和制革行业6项工业污染防治技术将有国标可依(生态环境部征求意见稿)》环保动态,由格林斯达环保公司整理,欢迎大家关注格林斯达环保官网行业资讯。
提示:本网部分已发布的信息内容可能存在过时,请注意辨别。部分内容整理为互联网/转载官方发布,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不拥有所有权。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