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厂废气排放标准是什么?国家钢铁工业环保废气处理排放执行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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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企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劳动力密集和能源密集行业,对资本、技术、劳动力及能源的依赖程度较高。由于我国钢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大量使用化石燃料,因此会向大气环境中排放大量的废烟废气污染物,严重破坏了大气环境,进而威胁人们的健康发展。中国钢铁企业在高速发展期,其所产生的氮化物气体、硫化物气体及碳化物气体是酸雨、臭氧层破坏的罪魁祸s,在我国大气污染中占据了巨大比例。
国家钢铁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以及修改单)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烧结及球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钢铁烧结及球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钢铁烧结及球团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铸造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
本标准规定了炼铁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炼铁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炼铁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5—2012)(以及修改单)
本标准规定了轧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轧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轧钢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
本标准规定了炼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炼钢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炼钢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地方钢铁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3 2169—2015)
山东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990-2019)
河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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