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一定要收集处理吗?看完你就明白了!
- 格林斯达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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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机废气一定要收集处理吗?有何环保法律依据和规定吗?看完下面的内容你就明白了!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明确“企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采用无组织排放收集措施。”
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明确“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含VOCs产品,其使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应排到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涉VOCs排放企业,应按照国家《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要求,做好无组织排放收集和末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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